6月18日上午8点,区委常务委员会组织我区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会议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余怀民主持,区领导陈竞、刘少龙、王立章、全有军、龚永华、黎海升、王章钊、戴名清、熊正元、刘庆尧、杨湘林等领导参加。

会上,区委副调研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方克固传达了中纪委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省委书记张春贤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批示以及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与会领导对我区关于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余怀民讲话

区委副调研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长方克固传达《规定》精神
最后,余怀民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我们领导干部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在执行当中要增强可操作性;第二,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把教育、查办工作引向深入;第三,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与领导干部的第二职业、子女亲属就业等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落实规定,不能光喊口号,要实实在在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于没有问题的,要把握机会,继续搞好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有问题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个不漏,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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