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党动员、全民动手、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全面摸排、重点打击、强化防控等多种手段,使城区“两抢一盗一扒”发案明显下降,黄、赌、毒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的问题:一是严厉打击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扒窃、盗抢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二是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打掉贩毒团伙,摧毁贩卖网络,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一大批吸毒人员;三是严厉打击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电游赌博、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行政拘留、劳教一批赌徒、赌棍,重点打击非法传销组织者,遣散非法传销人员,使涉赌和非法传销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四是严厉打击色情敲诈、公开拉客招嫖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黄场所进行重点治理,打击处理一批卖淫嫖娼、色情敲诈人员,净化社会风气。
重点整治的区域:一是歌舞厅、卡拉OK、酒吧、桑拿、按摩、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二是集贸市场、二手手机市场、通讯器材市场、废旧机动车维修销售市场、典当店铺、金银首饰加工店铺;三是出租房屋、物业小区、居民小区、治安复杂场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永定区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由刘泽友任组长,陈竞、全有军、王章钊、戴名清、余四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化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旅游局,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治安问题突出的阳湖坪、后坪、沙堤、尹家溪等乡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世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和城郊的阳湖坪、沙堤、后坪、尹家溪等4个乡镇要认真组织社区、村(居)干部、综治专干、司法所长、社区民警、巡防队员等召开整治行动动员会,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警示牌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同时配合广播电视局、司法局、文化局等单位加强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和引导社区居民自觉投入到整治行动中去,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2、确定重点整治部位。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火车站、汽车站、南门口、金海岸、西门溪、后溶街、三角坪等地段和城区中心居民聚居的巷道确定为重点整治部位,同时也要加强出租房屋、宾馆、小旅店、娱乐场所、网吧等重要部位的巡查和清查。
3、广辟线索,开展摸排。一是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城郊的阳湖坪、沙堤、后坪、尹家溪四个乡镇要组织社区、村(居)综治专干、巡防队员、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楼栋巷院落长、联户长,开展摸排;二是专业队伍摸排,派出所组织干警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三是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主动走访群众,发动群众开展摸排。
(二)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底)
1、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城区巡防队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公安分局要设立五个整治小组:一是“两抢一盗一扒”整治组,由副局长李进负责,以刑警大队为主力,全局民警有效参与,将“两抢一盗”高发的势头坚决打压下去,同时组成反扒队,重点对2路、7路等公共汽车和城区公共复杂场所开展反扒工作;二是禁毒整治组,由分管副局长欧春霞任组长,组织禁毒大队对涉毒场所和涉毒人员予以集中整治;三是禁赌和打击处理非法传销整治组,由副局长黄胜利任组长,区工商局副局长刘维毅任副组长,负责对城区户外聚众赌博、电游赌博和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清理,主要对便河巷、金海岸、南庄坪、官黎坪等户外聚众赌博严重场所和出租屋的非法传销进行整治,确保达到整治目标;四是涉黄整治组,由副局长滕勇任组长,重点对便河巷、卫家巷、郭家塔、后溶街等地和宾馆、酒店存在的涉黄场所实行集中整治;五是巡逻防控组,由分局党委委员黄尚宝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组织城区200名巡防队员,加强对城区“两抢一盗一扒”案件高发地段和黄、赌、毒、非法传销等治安问题突出场所的巡查工作,压发案、防反弹,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和安全感。各整治小组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
2、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和罗水、教字垭、枫香岗等禁毒重点乡镇要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居)干部、巡防队员,开展辖区禁毒摸排,澄清底数,制定“一帮一”的帮教措施,帮教率达100%,实现人员无失管,最大限度的提高戒断率。
3、街道办事处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临街面的商场、宾馆、个体经营店铺等场所的“门前三包”责任。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类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封堵社会乱源。
4、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一是区综治办要组织区教育局、城管局、工商局、交通局、文化局等单位,开展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清除学校周边200米以内零售摊担和“三无产品”、网吧、电游室等。二是区工商部门要会同区公安分局开展对歌舞厅、卡拉OK、酒吧、桑拿、按摩、网吧、电游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旧货市场、维修等行业的清查整治行动。凡是无合法证照,违法经营的,工商部门视其情况,要给予查封、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等处罚,凡是涉黄、涉赌、涉毒经营的场所,公安机关要坚决予以打击,同时要追究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司法局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广电局要加大宣传力度;文化局要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的查处力度;城管局要加强对临街面的监管、杜绝占道经营;纪检监察部门要着重查处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检察院、法院对重特大案件要快捕、快诉、快判;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行动经费。
(三)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
要实现城区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建立确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1、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城郊的阳湖坪、沙堤、后坪、尹家溪四乡镇,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式管理的方案,将社区民警、综治专干、司法员、巡防队员的治安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管理网格。同时,整合有效资源,充分调动社区和村(居)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组成义务巡防队强化对楼、栋、巷、院落的治安巡逻,加强治安防控。
2、区公安分局要对城区派出所实行“网络化”布警,强化巡、查、卡、伏等措施,封堵和振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城区整体防控能力。
3、城区宾馆、车站、大型商场、娱乐场、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控,重要场所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各类违法犯罪的空间。
4、区广播电视局要结合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在电视台、旅游交通频道创办政法、综治宣传专栏,明确一名副局长主抓集中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要有专门的记者对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形成强有力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城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行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旅游新城、构建和谐永定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消极对待现象的发生。各单位整治方案在12月底以前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奖惩考评机制
为检验和巩固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区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在2008年不定期对城区六个办事处、城郊四个乡镇和城区派出所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管辖区域的发案率,破案率和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第一次民意测评60分以下和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对办事处、乡镇、派出所及相关单位挂黄牌警告;第二次民意测评60分以下的和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视其情况将按组织程序,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派出所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免职。对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不主动、不积极,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影响整个整治行动的,区综治委视其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在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予以奖励。
(三)互通情报,及时上报信息
在整治行动中,城区六个派出所要互通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整治行动不留死角。各成员单位每月底向区集中整治城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类信息材料。办公室不断分析“两抢一盗一扒”、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整治行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