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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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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6 10:3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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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须出具以下证明文件: 1、开办娱乐场所的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任命书、当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4、设施设备资料; 5、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6、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7、经营管理规章。
(二)经文化市场及电影处审查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有关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安全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证件齐全,方可开业。
(三)已经开办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审批时限:十五天
(五)收费标准:《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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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事录入:风雷 责任编辑: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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