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1、 在主席、副主席领导下处理区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 承办区政协文件、材料的审核、制作、分发,承办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办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归档和保密工作。
3、 牵头承办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议等各类政协会议的组织工作,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4、 搞好政协机关内的协调、综合、服务工作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迎接各项检查、验收。
5、 负责与区委、人大、政府机关的联系和协调。
6、 开展对内、对外的各项联络、联议工作,承担社团联议和"三胞"人员及在我区的"三胞"亲属的联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 牵头办理委员、群众来信访接待工作。
8、 承办政协机关的对外接待和财务、车辆管理及其他后勤工作。
9、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提案法制委员会
1、 研究、提出政协全会的提案法制工作方案。
2、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协助委员围绕我区的重大问题以及普遍关心的事项,提出提案。
3、 对委员的提案进行审查立岸,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并提交有关单位办理。
4、 督促有关单位搞好委员提案的办理,对重点提案进行跟踪催办。收集、反映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
5、向政协常委会和全会提出提案工作和立案工作报告。
6、 加强与区直有关单位联系, 配合开展全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活动,提出有关建议。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学习文史委员会
1、 组织政协委员、常委和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举办有关活动,提高委员参政议政水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素质。
2、 负责全区政协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出版发行工作。
3、 承担全区政协文史工作和文史资料的对外联系与交流,培养、挖掘文史人才。
4、 承担本区政协委员和区政协机关的对外宣传报道。
5、 承担区政协机关图书馆资料的管理、整理,办好机关图书馆和委员活动室。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经济文教委员会
1、 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改革开放及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参加有关会议,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2、 组织委员围绕我区和外地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工作进行不定期的调查、视察和考察,必要时组织委员及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论证,提出建议,供决策。
3、 协助有关单位组织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信息收集与交流,搞好咨询服务。
4、 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围绕我区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献计出力。
5、 不定期的走访各界委员,总结他们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履行职责的情况。
6、 组织医药卫生界委员和有关医务人员不定期到本区贫困地区为群众送药。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1、 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的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2、 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对本区人口、资源、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视察,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3、 组织对人口、资源和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协商和民主监督。
4、 收集、交流有关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搞好咨询服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