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 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会专题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 协调区政协各专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区政府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 负责区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究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省、市政协的委托,组织在本区的省、市等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 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极其解决方法,供领导参考。
(五) 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市、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放映社情民意。
(六) 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 负责区政府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区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九) 负责接待来永定区参观的全国政协及省、市政协的客人和对外联谊工作。
(十) 承办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