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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3月份大事记
 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区治机关办公大楼

城区夜景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编辑出版区政府机关内部刊物。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三)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区粮食局、区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区移民开发局、区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政府烟叶生产办公室、区政府蔬菜工作办公室、区政务公开中心、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茅岩河风景名胜管理处、区残联等;为主管理区信访局。
 (十四)办理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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