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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3月,区政府召开4次常务会议,审议研究了15个议题。现将会议部分议题的议定事项摘要如下:
一、关于审议《永定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
(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制定《永定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符合法制建设的要求,是体现分级负责原则,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法制观念,按照有诉必应、有诉快应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二)原则同意《永定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区法制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该工作规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文件下发实施。
(三)切实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该工作规则的学习宣传,严格执行该工作规则,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区法制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保障。同意将区法制办行政应诉工作经费纳入2008年区财政预算,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预算内据实列支。区法制办可从区内单位借调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行政应诉工作。
二、关于民政有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加强民政工作,关系全区人民群众的民生社情,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民政工作作为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民生问题,重点倾斜和保证民政工作开支,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加强民政基础工作。民政部门要切实摸清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底子,掌握实情,保证把有限的民政资金真正用到老百姓身上,特别要用到困难弱势群体身上。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民政资金监管,杜绝违规违法使用民政资金的现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区民政局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分期解决”的原则,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民政资金,解决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会议明确:一是本级民政事业费配套,省里有明确要求的硬性配套指标,区财政要配套到位。区财政局在编制2008年财政预算时,要对民政事业费重点考虑。二是各乡镇(处)要至少配备1名民政专干。民政专干名单由各乡镇(处)于1月底前报区民政局汇总,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明确,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今后民政专干换岗,要征求区政府分管领导意见。三是同意区民政局所提的乡镇(处)民政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解决方案,即区财政为每个乡镇(处)解决经费3000元,缺口资金由区民政局、乡镇(处)按比例承担。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统一办理。四是拟同意区民政局设立婚姻登记中心,该中心的设立问题提交下一次区编委会研究决定。
三、关于抗冰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一)充分肯定抗冰救灾工作成绩。今年1月中旬发生严重冰冻雪灾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快速反应和紧密配合下,我区抗冰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工作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区农村办牵头,对此次抗冰救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月底前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核实灾情。此次冰冻雪灾,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等行业受灾损失严重。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配合,要在近一周内再次深入基层,进一步全面核实灾情。对冰冻过后造成的各类损失,要充分估计,准确核实。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要于一周内将最新灾情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全区各行业的灾情要与区民政局统一口径后才能上报。
(三)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王章钊、郑文举同志牵头领导灾后重建工作,区农村办负责总牵头协调调度。其他副区长要抓好分管部门和战线的灾后重建工作。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当前,全区要重点抓好农村水利、集中供水、公路、沼气池等基础设施的恢复和建设;要大力救助困难群众,帮助倒房户建好房屋,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尽快修复受损的几座中型水库,优先开展农村敬老院、学校集中供水的恢复工作。请郑文举同志牵头,尽快研究制定柑桔外调销售方案,帮助果农减少损失。三是结合灾后重建抓好春耕备耕工作。农口部门要安排全部技术力量,深入基层指导农业救灾补损和灾后重建,帮助农村群众重点抓好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杜绝抛荒现象,争取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将灾害损失补回来。
(四)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支持。农口、交通、商务、发改等各相关区直部门要在做好灾情核实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和资源,抓紧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灾情,尽可能多地争取上级救灾资金支持,以促进灾后重建工作开展。
(五)加大宣传表彰和督查力度。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就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抗冰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区广电局要策划制作抗冰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专题节目,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与反馈。
四、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会议同意实施永定区公务员津补贴改革,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第一套方案,区财政局要根据会议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下一次区委常委会研究,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区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区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全有军同志任组长,黎海升、王章钊、周琼、彭建民同志任副组长,王章钊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纪委、组织部、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编办、人事局、教育局、老干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区财政局,张胜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一批精干力量从事这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后,要在全区召开干部大会,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确保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摸底,准确界定。这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情况比较复杂,界定身份,做好基础工作是能否成功的关键。编办、组织、人事部门在单位性质、人员身份的确认上,要找准依据和证据,纳入规范范围必须同时符合相应条件,对个案问题要集体研究。
(三)严格政策,规范程序。财政局提出的第一套方案符合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按照方案进行落实,以前的津补贴要统一,保留的津补贴不再开口子,确保公平公正。
(四)准确测算,确保财力。财政局要对津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精确测算,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非税收入政府调剂比例,不再开全额返还和高比例返还的口子,对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五、关于审议《永定区县域经济投融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我区投融资平台,有利于加快我区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成立区经济投资公司,对增强我区经济活力,弥补投融资方面的不足和缺陷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我区投融资平台建设。
(二)尽快建成投融资平台。区政府决定出资组建区经投公司为我区投融资平台。区经投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一级独立法人,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从碧桂园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解决。公司决策机构为区政府常务会议,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由张秋华同志任执行董事。公司执行机构设置为执行董事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人事设置为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招聘工作人员2名,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2名副总经理及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报批确定。为加强监管,设1名监事,由区审计局安排1名副职兼任。成立区经投公司顾问机构,聘请社会专家定期参与研究重大事项。公司归口区财政局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参照正科级单位参加区里的会议和活动。要尽快对经投公司建立奖惩考核机制。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由王章钊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三)对区经投公司的要求。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资本运作和金融知识学习,要解放思想,理顺关系,拓展投融资渠道,盘活区里能够剥离或划转的国有优质资产;要尽快摸清目前全区国有资产底子,做好规划,依法依规运作,早见成效。会议原则同意区经投公司筹备组提出的《张家界市永定区县域经济投融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和《公司章程》,公司筹备组要根据会议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对方案和章程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下一次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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