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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许可证审批: 1、申办者提供申请材料。2、申办者提供在天然水域有历史性的捕捞证明或无业状况。3、渔政管理 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对渔船进行实物检查,然后决定是否具备发证条件。
  1、书面申请材料;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3、渔业船舶登记证书;4、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30天 按作业水域、渔船类型、渔具种类和数量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第24条。2、《湖南省渔业条例》第19条。3、《湖南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湘价费字[1995]第65号。
水产种苗的生产许可: 1、从事水产种苗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向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由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新选育的良种、品种、杂交种和从国(境)外引进的水产种苗须经省水产品种审定委员会初审,并报全国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生产地址(包括水源、水质)生产设施和条件资料。2、使用的亲本资料和记录。3、专业技术人 员资料。 30天暂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6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苗种管理 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1、申办者提出申请,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进行场所准备,就绪后向防 疫监督部门提出现场检查要求。2、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接到申办者检查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登记内容,并对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合格的签发《动物防疫合格证》。
  1、填好《动物防疫条例审核申请表》;2、按申请内容准备好评审场所。 7天 [2002]湘价目费字第323号文件单位200元个体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4、45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办法》第25条湘牧[1997]医字124号;监督检查,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宠物健康合格证核发: 1、畜主提出申请,并提供宠物检疫证明;2、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按规定进行免疫(驱虫),人畜共患病检查,合格的发放《宠物健康合格证》。
  1、宠物检疫证明;2、对宠物免疫(驱虫),人畜共患病检查。 即时 [2002]湘价目费字第323号文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23条对拒不办理宠物健康合格证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宠物进行捕杀
动物诊疗许可: 1、申办者提出书面申请。2、申办者提供技术水平资质证明,诊疗设施设备和场所。3、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合格的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
  1、申办者提出书面申请;2、提供技术水平资质证明,诊疗设施设备和场所。 [2002]湘价目费字第323号文件单位100元个人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5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24条 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异地引进种用、乳用动物(产品)检疫审批: 1、申办者提出书面申请;2、申办者提供输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证; 3、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查确认;4、引进后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规定进行检疫、隔离观察,确认健康后投入使用。
  1、申办者提供书面申请;2、申办者提供输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证。 20天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6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22条 监督检查,未经批准引进的责令补办手续,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核发《畜禽人工授精员证》: 1、申办者提供所需资料。2、接申办者请求,3个工作日内审核、登记内容,据结果签发或者不发"人工授精员证"。
  1、进行畜禽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2、畜禽人工授精人员必须执行操作规程。 3天 暂不收费《种畜禽管理条例》第22条
兽药经营许可证: 1、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2、按要求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3、审核人员资职。4、查看经营场地,仓库等设施。5、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风味独特-永定土鸡
  1、申请报告;2、申请登记审批表;3、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4、学历及资职证明复印件。 7天 办证费50元,工本费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12条
核发水产养殖使用证: 1、养殖者提出书面申请。2、审核上报表格与材料。3、报永定区人民政府核发养殖使用证。 1、养殖者 提供书面申请;2、水域权属关系和主要用途。3、养殖利用水域的相关协议书。4、养殖规划。
30天 按养殖水域类型和养殖规模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1条、第28条。 2、《湖南省渔业条例》第11条、第32条。3、《湖南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湘价费字[1995] 第65号
饲料、饲料添加剂策量监督、检验: 1、依据上级抽查规划或企业委托进行市场抽查;1)申请饲料质量检验者提供饲料样品;2)提供饲料样品备案标准(即标准)。2、据抽查、委检,送检样品检验,在15个工作日出据检验报告单。3、据检验报告作出质量认可。
  1、 书面申请;2、陈述检验饲料原因(纠纷内容)及兽医诊疗情况。15天 2002湘价费字第323号文《饲 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3条、第22条、第23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申办者提供所需资料:1)审批上报表格。2)领取各项材料。2、向畜牧行政主管提出场所检查要求。3、畜牧行政主管接申办者检查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登记内容,据审核结果签发或者不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从事种畜禽经营和卵孵化的单位和个人的材料 7天 暂不收费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条,《种畜禽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
兽药质量监督检验: 1、兽药监督员出示抽样任务书及兽药监督员证。2、对药品、场地进行现场检查。3、抽取样品验收。 被管理人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产品质理标准、批准文号、生产批号。15天[2002]湘价目费字第323号文件抗生素类300元个化药类250元个 《兽药条例》第31、32、33条,农业部令第6号《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第2条。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1、畜主提出申请(报检)。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验讫标志,不 合格的进行无害化处理。 口头或电话申报、检疫时间、地点动物种类、数量。
即时 [1994]湘价费字第80号文件大家畜6元/头产品8元/头中家畜4元/头产品5元/头犬3元/只产品4元/只活 禽0.22元/羽产品0.25元/羽雏禽0.07元/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34、39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18、19、 20条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的动物,依法强制补检,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动物防疫接种: 1、按区政府防疫计划和免疫程序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2、加挂免疫耳标。 未免疫动物种类、产仔孵化或购进 时间、体重、数量 即时[2002]湘价费字第323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1、14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5条农业部农牧发 [2001]21号关于实行免疫标识的通知
  对没有免疫标识或免疫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46条代作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疫病监测诊断: 1、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抽检。2、对病畜采取病理组织材料进行检查 1、 疫情报告2、疫病查源、灭源计划 15天 [2002]湘价费字第323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1条、第41条。
防疫、检疫平衡调剂费 按月核结算: 1、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存单。2、规费收费据 30天 [2002]湘价费字第323号文件按 10%收取 《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管理办法》第10条。
征用精养渔池:   1、征用精养鱼池的单位和个人。2、建设单位征用和个人经批准占用精养鱼池,必须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新鱼池开发建设基金。3、国土部门办理征用手续。
  1、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准书;2、规划部门红线图;3、征地协议。 1天 城市郊区2万元/亩(湘价费字 [1996]258号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湖南省渔业条例》。3、《湖南省征用精养鱼池缴纳新 鱼池开发建设费的规定》(湘价费字[1996]258号文
兽药(含制剂)生产许可、审核: 1、生产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可行论证报告。2、按要求填写《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3、组织有关专家按《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测评打分。4、经所在地县级和市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5、报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发给《兽药(含制剂)生产许可 证》再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可行性论证报告;2、申请审批表;3、技术人员的职称及学历证明复印件;4、评估测评计分表。 兽药制剂许可15天,兽药生产许可30天 由省畜牧水产局收费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6条
兽用预防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审核: 1、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2、按要求填写《兽用预防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申请表。3、查看经营者是否具备有冷藏、运输、仓贮等条件,是否配备熟悉兽药法规、生物制品保管,使用知识兽医专业技术人员。4、由所在地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地、市畜牧兽医主管部审核。
  1、申请报告;2、申请登记审批表;3、技术人员资格证及学历复印件。 7天 由省畜牧水产局收费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号令《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第17条、《湖南省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实施办法》 第11条。




                                       张家界市永定区畜牧水产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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