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行政信息,承办简报、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信访、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建设,参与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考试。
(二)法制宣传股

  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部门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永定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股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负责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和注销的申报,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证进行管理,年检注册的申报,检查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承担永定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计划财务装备股

  负责编制国家和省、市、区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基层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五)人事股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老干、劳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岗位培训及电(函)大普通和成人高中等学历教育,负责警务、警衔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六)公证律师股

  拟定全区公证律师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公证员资格的统一考试,负责公证律师资格的审查授予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公证律师系统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或注销的审查申报工作,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进行管理和年检注册,检查监督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查处。
 

 局长室 8280133

 办公室 8280130

 法制宣传股     
828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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