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起草或审核修改以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
2、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其
他会议的准备工作,会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做好一年一度出席市人代会的永定代表团的有关服务工作
。
3、做好常委会机关各委室的有关协调工作,对意见不一致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
同志决定。
4、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领导重要讲话,收集、整理、传递人大工作及有关信息,为领导指导工
作提供服务;为人大法律宣传、理论研究及有关新闻报导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通讯、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劳资、纪检监察及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委室做好省市人大领导同志来永定检查工作以及外地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考察工作期间的
接待工作。
7、配合有关委员会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视察的服务性工作。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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