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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条纪律
1、 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公仆意识,严禁官僚作风和衙门习气;
2、 必须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顾全大局,加强团结,确保政令畅通,严禁各行其是,阳奉阴违;
3、 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工作实际,提高办事效率,严禁办事拖拉,敷衍推诿;
4、 必须自觉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和刻苦钻研的学风,严禁骄傲自满,脱离实际;
5、 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求真务实,依法办事,严禁滥用职权和乱下结论;
(二)、六项制度
1、 接待群众态度要热情,办事要认真。对来访的群众要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把板凳让座,一句好话答复”。如因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的,通报批评。
2、 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首先接待群众的干部要负责“把人引到位,把事办到位”。否则,影响群众办事的,通报批评。
3、 实行逢场值班制度。根据群众有逢场到乡政府办事的习惯,工作人员逢场必须在政府值班,若逢双休日是“赶场日”,集中休假统一提前一天或推迟一天。
4、 确保群众办事,实行“我误你办事,你领我工资”的公开承诺。凡群众到乡政府办证、盖章、签字、领取钱物,因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到岗或办公室不知其去向而造成群众找不到人的,第一次由办公室向办公群众支付5元钱的车费,若同一群众办同一件事出现连续两次以上找不到人的,从第二次开始向该群众每次支付10元的车费,所支付的车费有责任人负担。
5、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来访有登记、承办有人员、处理有结果”。否则,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6、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办理行政事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不负责任、借机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停发补助,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一律停薪停职反省或分流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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