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苗木及农产品《植物检疫证书》办理程序:
1、调入检疫:到永定区植保植检站提出检疫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办理检疫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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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书。植物及农产品调入后应立即报告植保植检站进行复检。
2、产地检疫:专职植物检疫员到种子、苗木及农产品基地现场检验检疫,对产地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3、调出检疫:种子、苗木或农产品调运出县级行政区域时,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4、属从外地调进的种子、苗木及农产品需转调出境的,凭原调出地《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新的《植物检疫证书》。
5、邮寄承运单位一律凭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收寄承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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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永定区种子管理站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其他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进行
种子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备案、行政登记、质量监督抽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直属区农业
局的副科级参照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队、财务室。“管理即是服务,执法就是规范”,种子管理站依法
对种子经营者进行许可、备案、登记,接受种子案件和种子质量及种子问题纠纷的举报、投诉,并依法及时进行
处理 、办理,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站 长: 代建平 联系电话:1357440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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