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办)。根据授权,区农办主管全区农村工作。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区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涉农部门的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科教兴农活动,指导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节能工作。
■■■■■■中共大庸县委农村工作部成立于1955年5月。1961年10月,根据州委指示,将农林水办、生活福利办、技术革新办并入农村工作部,不久,县委农村部改称县委农村办。1963年10月,农村办撤销,成立县委农村政治工作部。1968年3月县革委会成立,农村政治工作部职能被县革委生产指挥组的农林水组所取代。1973年4月,庸发121号文件决定撤销县革委生产指挥组,成立农村办公室。1984年2月,县委根据省委与州委指示精神,将县农村办更名为大庸县农业委员会。198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大庸县建立大庸市,县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大庸市农业委员会。1989年1月,大庸市升为地级市,原县级大庸市更名为大庸市永定区、市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大庸市永定区农业委员会。1994年5月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原大庸市永定区随之更名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区农业委员更名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委员会。1994年10月张家界市永定区机构改中根据张委[1994]11号文件和张定发[1994]25号文件,撤销永定区农业委员会,组建永定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加挂永定区委农村工作部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1年11月根据张定委[2002]67号文件,撤消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设置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编7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和法规,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研究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涉农部门工作;研究提出农村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优系建设;指导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农民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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