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农村能源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须经能源办进行专业技术审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接受能源办的监督。 2、从事农村能源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与维修的专业技术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农村能源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兴建下列大、中型农村能源工程,其技术方案应当经农村能源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①建池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工程;②日供气量100立方米以上的秸杆气化工程;③10千瓦以上太阳能光电站,风力发电站;④其它大型农村能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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