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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检查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信访、保卫、保密和机关后勤工作。
2、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全局收支计划;负责项目规划、审批和报批;负责林业规费征缴,监督资金使用;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工企业的发展;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和财务统计工作。
3、纪检(监察)人事教育股
负责林业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工资劳保等工作;拟定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4、造林股(加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退耕还林办公室牌子)
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负责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承担区绿化办和退耕办工作;指导林业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
5、资源林政法规股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依法对林地征用和占用进行监督、审核,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基层林业站和林业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研究拟定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林业法制工作,组织法律宣传,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抓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抓好森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测报工作。
6、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
负责全区国有、集体山林权属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山林权属纠纷的立案调查和调处工作,抓好《土地法》、《森林法》等有关法规的宣传工作。
7、场圃所管理站
负责场圃所司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审查、申报场圃所司的年度生产计划、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财务计划;负责组织各单位的年度检查、验收;协调解决各单位内部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单位的稳定;负责国有林育林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8、区森林公安分局(加挂张家界市永定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牌子)
下设天门山派出所、尹家溪派出所和两岔溪派出所,负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查处本区内发生的林业刑事案件、林业治安案件和野生动植物案件;负责全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9、林业检察股
负责全区林业刑事案件的批捕和起诉工作,依法承办相关林业案件。
10、林业审判庭
负责全区林业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承办相关的林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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