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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置机构
(一) 办公室(法规股)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接待、提案办理、保密、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联合工会、共青团、妇女、稳定、解困、小车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管理、办公用品添置及会议组织工作;制定股室职责范围和有关工作制度;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综合性经济政策规定的起草和协调,并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处理侵犯企业权益的举报工作和全区工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治乱减负工作。
(二) 经济运行股
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调度、预警;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企业稳定工作。
(三) 轻纺行业办公室
区轻纺行业管理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负责轻纺行业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制定行业规章,指导协调全区轻纺企业的生产、发展、改革,对轻纺企业依法实施行业管理。核定财政全额编制3名,(含主任一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
(四) 交通电力股(加挂电力执法大队牌子)
掌握全区铁路、公路、水运和电信邮政情况,参与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电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作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和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协调管理。研究拟定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全区电力工业改革方针、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电、热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调整、整顿、改革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改造工作。负责邮政、电信、电业等归口部门协调工作。
(五)企业改革和行业管理股
对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动企业结构调整;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负责企业规模型认证审核工作。提出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企业搞好财务管理。负责组织拟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食品、石油、化工、建材、机械、冶金、电子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实施行业年度计划方案;贯彻国家行业政策,加强行业宏观管理,协调行业生产发展中相关问题,指导行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招商引资;收集、汇总、上报行业综合统计报表和行业财务、劳资统计报表;研究分析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为企业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广告业、包装行业、包装装潢印刷业、室内装饰及典当行业管理。
(六)人事教育股
负责承办机关和单位党务日常工作和组织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人事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调训、职称申报、工残、病残鉴定申报等人事工作。
(七)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
是区人民政府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扶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对墙体材料生产实施行业管理,核定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2名,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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