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薄复印件到中心站报建,由中心站派员进行现场踏勘后,建房人在中心站领取《私人住宅建房规划选址申请表》并到组、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同时提交地形位置图3份。然后由中心站提出初审意见,规划站提出复审意见,乡建股提出核审意见,报分管局长批准后,由规划站发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房人持《选址意见书》和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到中心站申请办理《房屋准建证》,中心服务站填写《房屋准建证发放审批表》初审意见,规划站提出复审意见,乡建股提出核审意见,报建设局批准后由规划站发放《房屋准建证》。
 4、农民建房的《选址意见书》和《房屋准建证》由规划站填发,中心站负责通知并发放到户。
 5、建房人持《选址意见书》、《房屋准建证》申请放样,由中心服务站派员现场,按“建设工程定点放样通知单”放样并填写《定点放样单》,《定点放样单》存根联报规划站存档。
、收费审批程序
 1、规划站按照收费标准填写《收费审批单》;
 2、由规划站提出初审意见,乡建股提出复审意见,报建设局领导批准;
 3、凡属集体项目按建设局批准意见由规划站收费;农民个人建房按批准意见由规划站委托中心站收费。
张家界市永定区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办证指南:
 、申请报建。建设单位在安监站领取报建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带以下资料到[安监站申请报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国建设之窗
  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中国建设报
  湖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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