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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
发票领购缴销程序
综合服务窗口
服务内容
申报征收窗口
科长值班窗口
金税工程窗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条件
对已提出申请的纳税人的认定
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税务人员“十五”不准
服务承诺
违诺处罚
收费标准一览表
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退税审批流程图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流程图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产财损失审批
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
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审批流程图
普通发票领购资格审核流程图
企业自印发票行政许可流程图
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退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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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
1、 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及帐号,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办证申请;
2、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给税务登记表;
3、 凭填写规范的税务登记表,交纳办证工本费后,税务机关在规定的
时间内为其发放税务登记证;
4、 如发生歇业、注销等情况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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