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国税局——服务指南

  办理税务登记

  发票领购缴销程序

  综合服务窗口

  服务内容
   申报征收窗口
   科长值班窗口
   金税工程窗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条件

  对已提出申请的纳税人的认定

  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税务人员“十五”不准

  服务承诺

  违诺处罚

  收费标准一览表
发票领购缴销程序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用票申请,经发
票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领购发票。

1、 凭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发票专用章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请领购发票;

2、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给发票领购卡;

3、 凭发票领购卡核准,确定种类、数量向发票发售窗口购领发票;

4、 发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销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对发票超定额
  部分应当主动申报补缴税款;

5、 如发生停业、歇业、转业后,交回发票领购卡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