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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延彤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张定劳人仲案字【2025】第174号),本会已于2026年1月28日在本会劳动争议仲裁庭(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务服务中心407室)开庭审理,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张家界市永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