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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全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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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7-03 作者:

各区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及《张家界市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7月3日7时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紧盯水工程、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涉水工程、城镇内涝等重点部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四早”要求,把握好“五个关键环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张家界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