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
现转发张商联发[2024]10号文件《张家界市商务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张家界市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请各乡镇、办事处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好申请表,于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之前报永定区商务局2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44-8596499,预期或未按规定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永定区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张家界市永定区商务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 |||
永定区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 |||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 |||
企业名称 | |||
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总部)地址 | |||
企业经营场地 | |||
企业经营范围 | |||
线上平台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2023年企业销售额 |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工作业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企业银行 | 企业银行帐号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按照风险防控等方案参与本活动,不出现任何违反资金管理制度或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接受财政、审计、巡视等部门的监督。 | ||
区县商务部门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企业参与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年 月 日 | ||

张家界市商务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张家界市节能家电以旧换新
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张家界市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商务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2024年张家界市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4〕5号)和《湖南省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张家界市节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平台企业、家电流通、回收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畅通旧家电回收利用渠道,充分释放绿色智能消费潜力。
二、实施时间、资金安排和补贴对象
实施时间:2024年9月15日-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活动开始前将通过媒体和官网向社会发布公告,具体发放安排和计划以本实施方案公布为准。
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于中央向地方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级部门按9:1的原则共担。
补贴对象:年满18岁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内容随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
三、补贴品类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以上能效标准的冰箱(含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干衣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挂壁式空调、立柜式空调、中央空调风管机、中央空调多联机、中央空调天花机)、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电热水器、小厨宝)、家用灶具(含电磁炉、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
四、补贴标准
对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成交)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只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收旧范围
消费者送交的旧家电为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大类家电,购买的新节能家电只须在补贴品类范围内,不限定品类。鼓励收旧买新。
六、补贴方式
发放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券(以下简称“家电补贴券”),家电补贴券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以电子补贴券的形式发放,领取者本人在本市参与活动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享受相关比例折扣。
本次补贴政策采用消费者即时享受补贴,企业先行垫付,财政资金后拨付方式。
七、参与方式
(一)实名认证及资格核验。消费者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APP)进入“湖南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小程序,进行线上实名认证,同步通过国家平台完成消费者资格核验。
(二)领取补贴。资格核验后,消费者在指定小程序领券页面基于自身需求分别领取8类家电产品补贴券,每类产品含一级能效和二级能效补贴券各一张,每人每类家电活动期间仅支持领取1次。活动补贴券自领取后3*24小时有效,过期作废和退货均占用个人活动补贴券名额,回收的补贴券金额用于后续投放。
(三)立享补贴。消费者领券后,在参与活动的商户购买政策适用商品时,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产品销售价格享受相关比例立减补贴,每人每类家电补贴券仅支持核销1次。
(四)开具发票。活动中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一件产品对应一张发票,不拆单拼单。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
(五) 消费者交售的废旧家电应外壳完整,主要部件齐全,具备回收价值。旧机残值由消费者与销售企业协商确定。销售企业应提供上门收旧服务,收回的旧机再交售给资质回收企业,最后由回收企业按规定将旧机交售到资质拆解企业。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销售企业结合实际约定。
(六)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七)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家电生产厂家等各类优惠叠加。
(八)多件产品使用补贴规则。消费者需将能享受补贴活动的商品分别付款,不能与其它非活动商品一同付款,否则无法享受补贴。
八、参与企业条件
第一批参与企业为27家家电销售规模企业,按《湖南省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筛选,并已完成了公示和操作培训,先行开展补贴测试活动。第二批活动参与企业根据《2024年湖南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放宽条件限制,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和推荐,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公示并报市商务局备案。
1.从事绿色智能家电产品零售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含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2.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张家界)失信“黑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附加条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4.参与企业应在活动开始前向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近三个月参与活动商品的单台平均成交价格,并承诺活动期间商品销售价格不超过平均成交价格。
5.具备6个自然月的资金垫付能力;
6.参与活动的商户,需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APP)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商户识别销售遴选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7.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能为以旧换新消费者提供收旧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须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与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资质的正规拆解企业,确保回收的废旧家电得到合规处理,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信息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回收的废旧家电信息;
8.能提供以旧换新活动相关台账资料,需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9.鼓励参与商户提供配套优惠活动;
10.活动结束后三年内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因素严禁注销公司,需经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注销流程;
11.补贴资料需留存三年以上,专人管理,人员变动应做好交接。
九、实施步骤
(一)商户和商品目录汇总。区县商务部门组织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集中将相关信息提供湖南银联服务平台。
(二)开展模拟演练及氛围营造。完成系统对接和测试,组织消费券核销操作培训及模拟演练。开展活动宣传、主流媒体推广等氛围营造工作。
(三)资金审计和拨付。消费者购买活动商品时,补贴资金由参与核销商户先行垫付。服务平台和参与核销商户根据审计要求提供结算资料。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定期按照补贴申请数量的100%审核相关补贴资料;市商务局根据银联提供的补贴核销情况分批次拨付60%至各区县,区县须在20天内拨付至企业,不得截留转移。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定期按补贴申请数量的1%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联合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开展抽查,按照0.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检,市商务局根据抽检及银联提供的补贴核销情况分批次拨付剩余40%至各区县,区县须在20天内拨付至企业。
参与商户提交结账申请时,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应包括享受补贴政策的商品清单、电子发票信息、资金明细和退货数据明细等资料。银联服务平台须配合商务部门提供对商户以旧换新活动的配置参数以及活动数据等相关资料。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本次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活动所需的财政补贴资金、落实第三方资金支持;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外挂软件套抢、刷单套现补贴牟利等违法犯罪,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必要时成立联合专班开展打击。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移交涉案线索前应对涉案行政违法作出行政违法事实调查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参与活动商户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并对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市税务局负责核对新购买家电销售发票数据。市审计局负责对活动资料资金进行审核审计。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新闻宣传推广工作。各区县比照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抽调人员(不限于各相关单位)设立专班,确保活动组织经费到位,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进一步摸底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商户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商户的监管,对活动期间本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有效打击,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实行规范运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符合条件的商户参与。
(三)严格资金监管。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本次活动。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组织此次补贴活动,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高效使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级促消费活动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增强政策吸引力和影响力,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政策,积极参与活动,提升以旧换新质效。
(五)开展系列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与财政补贴进行优惠叠加,在“我的张家界”APP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宣传推广优惠叠加政策,积极提升售后服务。
(六)搞好信息报送。按本方案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强工作推进与调度,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指标等各项数据及时统计、填写和归纳总结,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商务局。
附件1:云闪付客服、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附件2:购买人领取补贴所需提交资料
附件1:
云闪付客服、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单 位 | 咨询电话 | 备注 |
云闪付客服 | 95516 | |
张家界市商务局 | 0744-8288230 | |
永定区商务局 | 0744-8596499 | |
消费者投诉电话 | 12315 | |
附件2
购买人领用补贴所需提交材料
分类 | 相关材料 | 相关要求 |
一、 购买新家电证明材料 | 新购家电销售发票照片一张 | 1.由参与活动的企业开具; 2.发票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3.开票日期需在活动时间内。 |
新购家电交易凭证照片一张 | 家电销售单据照片,需清晰可识别。 | |
新购家电照片一张 | 家电整体外观照片(含中国能效标识)。 | |
二、购买人个人基本信息 | 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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