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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发布)
作者:彭建民 文章来源:永定区人民法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6 13:19:30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07年12月17在张家界市永定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院长  彭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加强审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我院从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永定的大局出发,全面加强审判工作。2007共审结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1335件,五年共审结6183件。

  

    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定。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2007年审结247  件,判处犯罪分子354 人;五年共审结1037件,判处犯罪分子1672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08人,占42.3 %

  

    依法严惩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我院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组织的团伙犯罪,一批曾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处毒品犯罪。五年共审结上述案件754 件,判处犯罪分子1245人。此外,还审结诈骗、交通肇事等案件82件,判处犯罪分子140人。审结自诉案件47件,比前五年下降5.7 %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我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五年共对8名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人及时得到矫治。

  

    积极开展专项审判活动。五年来,我院结合刑事犯罪的特点,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非法买卖爆炸物、“地下六合彩”赌博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共审结上述案件576955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送法下乡、庭审公开、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发布布告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五年来,参加旁听审判的群众累计达10万余人次。

  

    加强民事审判,促进协调发展。我院根据社会转型期民事案件的特点,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007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80件;五年共审结4978件,其中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1814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951件;合同纠纷案件2213件;诉讼标的达1.38亿元。

  

    调节经济关系。我院努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纷争,及时消除影响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213件,企业破产案件11件,金融纠纷案件215件,诉讼标的达8568万多元。

  

    促进社会和谐。我院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认真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定纷止争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审结的民事案件中,2007年,调解结案397 件,撤诉结案277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62.5%;在判决结案中,当庭宣判率达61.8 %,审判组织的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五年共有68 %的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以和谐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

  

    优化发展环境。我院高度重视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做到了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2007年,我院强制执行了聚星汽车城征地拆迁案,成功调解了永定医院拆迁、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征地拆迁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保证了我区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五年来,共审结和先予执行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48件。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2007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五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7,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3件,维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45件。

  

    在行政审判中,我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依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允许原告撤诉的规定,我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在全部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的39件,占总数的40 %

  

    加强信访工作,确保服判息诉。五年来,我院把服判息诉工作放到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力量,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协调机制,确保重大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2007年共处理涉诉信访案件49件次;五年共处理涉诉信访案件327件,接待当事人诉讼和来访3万余人次。经过努力,我院涉诉信访总量和集体访、初访、越级访均呈现下降趋势,办理的涉诉信访件与上五年同比下降27%

  

    认真审理再审案件。对申诉、申请再审理由充分、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在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止争息访。五年共审结再审案件71件,依法改判53 件。其中,受理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4件,审结4件,改判4 件。

  

 

    二、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司法权威

  五年来,我院把执行工作作为一项形象工程来抓。2007年,共执结案件639件,其中积案466件,执行到位金额1581万元。五年共执结2141件,其中五年以前的积案693件,总计执行到位金额4154万元。备受社会关注的天骄酒店、天宏公司、菜根香等集团执行案件今年全部执结,涉及积案274件,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我院执行工作的最大难题,有力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职能,在服务全区大局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的观念,依法慎重执行案件。对部分矛盾尖锐和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坚持积极稳妥地处置,坚决防止就案办案、机械执行的错误倾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是在促进城市建设工作中,我院立足大局,做到了快审快结快执,先后为机场扩建工程、火车站新建工程、大庸中路、鼎泰路等改扩建工程的拆迁进行了强制执行,保证了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五年来,未出现一起因案件执行不当而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牢固树立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正确处理执行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依法执行各类案件。特别是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坚持“快立案、快执行”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服务的观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牢固树立为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的观念,努力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改变思想观念,在强化工作措施上下功夫。我院切实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仅2007年院党组先后三次听取了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执行有困难的案件,院领导亲自与执行人员共同研究执行方案,确保执行顺利;对符合条件且能取得实效的执行积案,及时商请市中级法院采取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帮助克服困难和阻力予以执行;对当事人投诉认为执行不力的案件,采取领导督办措施限期执结,并实行责任追究。

  

    组织专门力量,在集中清理积案上下功夫。五年来,我院针对执行积案多,工作压力大,执行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执行方法,规范执行活动。在执行工作中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依法予以拘留和罚款,2007年依法拘留57人,罚款82人;五年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88人,罚款272人次。2007年,我院进一步加大清积力度,先后两次在永定区有线电视台公布了37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名单,有力促进了案件的执行工作。同时,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与区电视台、张家界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展了有深度、有影响的清积报道,壮大集中清积活动的声势。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活动,执行积案由2005年的1055件下降到目前的133件,三年共执结积案922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了极大地缓解。

  

    勇于工作创新,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五年来,我院对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进行了大胆地改革和创新。建立了与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形成了全市法院为一体的执行网络,整合了有限的警力,提高了执行效果。在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立案权和执行权分立,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立的改革,有效地防止了执行权力的滥用。加强和完善了对执行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设立了案件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对执行案件的程序和实体处理进行评查考核,对违法执行或有执行条件而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进行督促纠正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政治立场坚定、精通审判业务、清正廉洁、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反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性;不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制约,使院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立明显增强。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五年来,我院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正司法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使我院法官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纪律上有了明显转变,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和廉洁司法观念有了明显增强。

  

    加强审判业务建设。积极开展“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培训活动,制定了法官教育培训规划,鼓励、支持法官参加更高的法学学历或学位教育,鼓励、支持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五年来,共培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80余人次,有47人取得法律本科毕业证书,5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我院努力改进和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解决偏远地区当事人申请立案不便的问题;建立了“一站式”立案大厅,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直接到当事人所在地或案发地开庭审理案件,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2007年,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达20 %,民事案件达83 %;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五年共救助800余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283万多元。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院始终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等制度,有效预防了违法审判行为的发生。通过审判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从中发现违法审判线索,加大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的力度,五年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5人。

  

    五年来,我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帮助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永定区人民法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法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高度专业的审判工作;法官断层问题突出,后继人才的培养选拔任务繁重;“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仍需几年的不懈努力;审理案件时的各种干扰仍然比较严重;物质装备虽有所改善,但更新经费不足,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宏伟目标,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为此,今后五年我们将以构建和谐永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深化改革为基本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和监督职能,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效率

  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的职能,除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外,其他案件均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依法自行裁决,并对裁判结果负责,做到权责一致。逐步改变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做法,强调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直接审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执行工作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执行方法新措施,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新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及时研究审判工作经验,制定工作措施。设立审判咨询委员会,由经验丰富、办案公正、理论水平较高的法官组成,专门研究疑难案件,为法官判决提出建议。建立健全奖励与惩处新机制,提高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审判职能,构建和谐永定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把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

  

    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健全重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便审判制度;依法扩大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司法建议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确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得到司法裁判认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社区邻里纠纷案件、涉农案件、涉军案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金融案件,维护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促进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特别是依法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执结率,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执行工作尽快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完善监督机制,正确行使职权

  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院领导班子、中层骨干和审判人员的监督力度,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绩效工作。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惩戒制度。对违法乱纪的,坚决严肃处理。

  

    认真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充分尊重和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及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继续落实审判和执行活动依法公开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落实司法为民,树立法院形象

  我们将进一步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完善方便当事人的工作机制。开展好“法官进社区服务”活动,即审判进社区、调解进社区、普法进社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司法保障。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诉讼效率;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新模式;落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推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尊重律师的诉讼地位,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正当权利;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提供更好的组织、制度和后勤保障。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强化法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选任机制;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弘扬司法正气。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旅游核心服务区,构建和谐永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录入:李志刚    责任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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