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家住永定区教字垭镇新路村的村民覃正达将一幅书有“惩恶扬善,执政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永定区法院执行局。自2002年来,覃正达因要求新路村归还0.6亩土地使用权问题,一直与该村纠纷不断,2007年5月覃向永定区法院提起诉讼。本案转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局法官多方做工作,该村终于将0.6亩土地使用权归还给了覃正达。
供稿:孟全富 胡军辉 (永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