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物价局自始至终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了勤征细管。截止7月14日,共计征收价格调节基金32万元,涉及征收对象56家。 价格调节基金是《价格法》明确规定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征收过程中,永定区物价局在明确征收范围和标准的同时,还建立了较细致地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档案。档案的内容重点涉及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经营规模、营业收入等内容。从每年3月下旬开始,该局对新划入的征收对象及新开业的被征对象搞好工作衔接,逐户送达《关于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上门到户了解基本情况,并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初步确定全年的征收任务及征收上缴时间,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为了确保价格调节基金能及时征收到位,区物价局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搞好横向联合。加强同法院、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争取给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工作中不予配合的被征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要求坚决执行到位。此外,对于所征的价格调节基金,该局切实加强了征收票据管理、票据领用和核销实行专人负责,票据开出后实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帐,收取的调节基金做到日清日结,及时解缴,多年来没有发生截留挪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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